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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附任免名单)

来源 : 字号 :【 时间 :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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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7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潘永锋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广民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茅利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新梅、汤益培、严安成、汪胜富、甘道民等出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厉云燕、任静,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郑志亮,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委办负责人,区政府22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政治部主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南太湖新区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上,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和区医疗保障局7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口头述职报告,其余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书面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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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副书记、区长潘永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表示,区人大常委会采用“口头+书面”的形式对政府主要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测评,充分展现了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位委员、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对政府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也是对政府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人大意识的一次生动教育。他要求。全体政府主要部门负责人要把本次述职测评转换为工作动力,加压奋进,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依法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履职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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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广民主持会议并强调,希望全体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为民履职的水平;希望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街道人大、全体人大代表继续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通过审议、监督、视察等方式参与助推中心大局,和政府同频共振、同心同向,合力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上,区人民法院5位员额法官、区人民检察院3位员额检察官分别作口头履职报告,其余法检两官作书面履职报告。

▲ 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对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评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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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茅利荣提请主任会议关于召开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议案、关于接受何卫军辞去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关于接受有关区四届人大代表辞职的议案、关于在部分选区补选区四届人大代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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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静作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请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介绍拟任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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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审计局局长姜新明作关于2019年度吴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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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新作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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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干部作供职发言。

▲ 分组审议和讨论。


第三次全体会议

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在湖州召开;通过了《关于接受何卫军辞去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朱剑梁等辞去区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在部分选区补选区四届人大代表的决定》《湖州市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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