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兴湖、孙利瓦、刘钢、陆弘、陈庆玲、章春霞、吴淦元、吴婉芳、高华璐、陆丽群、焦盈、蔡丽琴、许向梅、费微、陈旭岗、葛敏敏、沈列、温利强、李仲昌、邵汉权、吴非飞、邵维、王丽芬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