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6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费学梅为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李为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决定免去:
滕辉的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费学梅的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