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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促进“法治吴兴”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区人大办 字号 :【 时间 : 2013-09-27

2013年925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各司法机关关于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促进“法治吴兴”建设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自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各司法机关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围绕维护和保障人权,严格证据标准,改进办案方式,转变观念,强化学习,创新机制,规范程序,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有效维护了我区社会和谐稳定,为“法治吴兴”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过程中依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执法人员司法理念尚需转变,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尚需细化落实,协调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设备装备尚需改善,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为促进新刑事诉讼法在我区更好地贯彻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如下意见:

  1、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新法的立法理念。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证据制度的完善、证据标准的提高,在公开透明的背景下突破和查证难度加大,既要坚持惩罚犯罪,又要尊重和保护人权,所以需要自觉转变和更新司法理念。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特别是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和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进一步健全机制,确保落实新法的要求规定。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体现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进步。各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改革侦查程序,健全有关制度和配套机制;规范司法行为,遏制刑讯逼供;完善辩护制度,扩大法律援助;严格审判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保障新法落实到每个执法环节。

  3、进一步强化保障,着力提升新法的实施效果。新刑事诉讼法对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新规定,只有严格遵守程序法才能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实体公正。各司法机关要有效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进一步提高能力素质,向管理要战斗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加大执法力量、经费保障、科技装备等方面的配备和投入力度,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强化司法监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4、进一步深化协作,协同推进新法的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原则。各司法机关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在做好本职的基础上,要相互支持配合,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