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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来源 :区人大办 字号 :【 时间 : 2014-03-13

2014年311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促进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营造有利于改革创新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结合吴兴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勇做改革的实践者、推动者、促进者,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吴兴的生动实践,努力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不断取得新成果,为建设“经济强区、科技新城、生态家园、幸福吴兴”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二、明确目标,把握改革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加快形成有利于吴兴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到2015年,一批深化改革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7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为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必须坚持法治原则。

  三、创新破难,狠抓改革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紧扣改革的总目标、路线图、时间表,切实把推进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法治吴兴建设体制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发展社会事业的体制机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建设生态家园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紧密联系吴兴实际,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抓住改革重点、推进改革试点,破解改革难点、彰显改革亮点,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科学性实效性。

  四、齐心协力,强化改革责任。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区上下要齐心协力、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强化自身,全力推进改革。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全面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担负起推进改革的重要职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要健全机制,有力保障改革。加快落实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职,监督推动改革。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完善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以及本决定情况的监督。

  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立足岗位,积极投身改革。带头开展或参与所在行业、领域的改革创新活动,提出推动改革创新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并依法监督促进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改革创新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是全区人民的共同目标和共同任务。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广泛参与改革的机制,进一步凝聚共识,大力弘扬创新文化,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变革、敢为人先的改革热情,在全区上下形成联动推进改革创新的生动局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