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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 字号 :【 时间 : 2010-07-31

                                  2010年7月30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

 

  湖州市吴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正确执行国家刑事法律和党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审判职能,取得了良好成效。特别是去年以来,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工作中不断规范审判程序,创新庭审方式,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形象。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刑事审判工作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刑事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且案情日益复杂,“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法官超负荷工作,压力很大;办案经费比较紧张,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当事人在法庭寻衅滋事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暴力抗法行为,司法权威受到侵害;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司法救助体制尚需完善;同一类型案件的定罪量刑尚存在一定的差异,个别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人民陪审员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针对当前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工作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原则,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加大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活动的力度,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进一步巩固“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成果,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要坚持打防并重,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适时选择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发挥扩大声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

  2、进一步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着力提高办案质量。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积极探索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把握自由裁量权,正确适用财产刑,避免同罪不同刑及判罚金后轻判现象,使量刑工作更加规范、公正、透明。积极探索庭审制度改革,充分尊重辨护人的诉讼地位,保障控辨双方诉讼权利的对等,积极推进刑事证人、鉴定人出庭机制。要注重细节,把好裁判文书质量关,文书送达要及时规范。积极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同时兼容公正与效率的财产刑运行机制。要慎重审理少年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坚持和完善“圆桌审判”等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审判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特殊作用,教育广大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3、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对刑事审判人员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强化自律意识,增强抗干扰能力和拒腐蚀能力,确保廉洁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加强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方式,加强新刑法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重视高素质法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法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素质高、业务强的刑事审判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对第二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

     4、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工作保障,不断改善司法环境。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案装备,特别是加强安保设施投入,完善安全保卫机制,保障法院安全、庭审安全和法官人身安全。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案程序,为审判人员创造独立办案、公正办案、准确办案的良好环境。要继续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联系与沟通,进一步统一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认识。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