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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相关缺额选区补选两名区二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来源 :区人大 字号 :【 时间 : 2010-12-22

                           2010年12月21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湖州市吴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决定:在相关缺额选区补选2名区二届人大代表。2011年1月18日为法定选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