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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来源 :区人大 字号 :【 时间 : 2011-09-05

                      2011年9月2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我区认真实施了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明显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服务民生,“平安吴兴”、“法治吴兴” 创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更为繁重、更加紧迫,这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我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深入推进“法治吴兴”建设,很有必要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区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六五”普法决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吴兴区的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核心。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反腐倡廉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 规划纲要,为实现“经济强区、科技新城、生态家园、幸福吴兴”的奋斗目标,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经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全区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注重分类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分类指导,是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所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务员理论学习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教育课程。健全完善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逐步扩大到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保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重视和加强流动人口学法用法,不断探索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引导其树立法制观念,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制教育,重点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观念。加强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农村基层骨干人员的法制培训,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培育农村普法骨干,提升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及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要不断强化大众媒体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社会责任,要通过开办法制宣传专栏(专版)、发布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运用数字电视、网络、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发挥政府网站、警务广场、政务广场的平台作用,开展全民参与的互动式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等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法律六进”的形式和内容。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基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努力提高作品质量,丰富作品表现形式。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支持群众性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鼓励、引导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志愿活动。

  四、推进法治实践,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注重实践,务求实效,是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本质要求。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司法机关要坚持强化公正司法,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机关各部门的本职工作中,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法治吴兴”“平安吴兴”建设,深化完善“法治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等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建设,以创建成效来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行业性、区域性的专项普法活动和专项治理,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要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促进普法教育。

  五、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区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积极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专兼职法制宣传员队伍,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及志原者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法治吴兴”、“平安吴兴”建设考核内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投入,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创造条件。

     六、优化考评机制,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考核,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验收,并适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项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本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