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有关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
2.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督办。
3.起草有关文件、会议纪要、报告、决议、决定等材料,做好调查研究、信息、宣传工作。
4.联络和安排在本区内的各级代表的执法检查、视察活动。
5.负责常委会及机关的文书处理和保密、保卫工作。
6.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联系和指导高新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7.负责区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人事管理及机关自身建设。
8.负责常委会及人大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好行政、财务、档案工作,负责内宾的接待工作。
9.负责对区人大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办理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
二、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4年收入预算515.3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15.3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4年支出预算515.3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18.04万元,项目支出97.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1.8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方面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9万元,主要用于6个委室的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12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及联席会议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48.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的视察、培训等工作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18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执法检查及预算审查等工作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刊物编制、学习培训和兼职常委的工作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7.1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0万元,比上年下降30%。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因公出国(境)由区外事办统一安排进行全区总量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吴进行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及兄弟省(市、区)交流工作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由区采购办统一安排进行全区总量控制,公车运行费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保障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单位非税收入按规定上缴区金库,根据收费性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上级主管单位补助收入、捐赠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