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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来源 :区人大办 字号 :【 时间 : 2016-02-24

  一、湖州市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有关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

  2.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督办。

  3.起草有关文件、会议纪要、报告、决议、决定等材料,做好调查研究、信息、宣传工作。

  4.联络和安排在本区内的各级代表的执法检查、视察活动。

  5.负责常委会及机关的文书处理和保密、保卫工作。

  6.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联系和指导高新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7.负责区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人事管理及机关自身建设。

  8.负责常委会及人大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好行政、财务、档案工作,负责内宾的接待工作。

  9.负责对区人大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办理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包括区人大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包括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区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

  二、湖州市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收入预算60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08.3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支出预算608.3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23.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6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1.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3.74万元,项目支出183.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行政运行()事务328.9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6个委室的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人大会议() 事务95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及联席会议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人大监督() 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刊物编制、学习培训和兼职常委的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代表工作() 事务38.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的视察、培训等工作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事业运行() 事务11.1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事务15.1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执法检查及预算审查等工作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事务63.0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8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0.8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开口径为全部政府性资金安排的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上收一级,分别由区政府外事办、控办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区相关制度,压缩经费总量,统一计划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5%。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省(市、县、区)来吴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对口援建(援藏、援疆)来吴考察、培训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公车用车运行费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保障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