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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以“五同”要求开展人大工作

来源 :区人大办 字号 :【 时间 : 2012-04-26

  一是与党委同向。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加强调研、集中民智的基础上,适时就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争取区委的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与政府同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寓监督于支持之中,通过人大依法履职,促进政府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对创建国家级生态区、中小企业发展、重大项目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村公共卫生等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

  三是与代表同心。保持与各级人大代表的紧密联系,努力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优化服务,提供保障。建立完善素质提升机制、代表活动机制、履职激励机制和建议督办机制,创办人大代表“手机学校”,划分代表专业小组,在全体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以“履职作表率,代表在行动”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努力拓宽代表履职渠道。

  四是与法律同轨。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对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各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法律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上下联动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是与时代同步。坚持传承创新,开拓进取,在深化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工作举措,增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