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1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
任命:
崔颂文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埭溪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吴继财的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何健康的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埭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崔颂文的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沈金汝的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