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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区人大办 字号 :【 时间 : 2015-09-25

2015年722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反腐败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能,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规范执法,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执法力度、执法程序、队伍建设、预防犯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面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全省人大联动开展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为契机,积极适应新刑诉法对办案程序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依法取证的理念,特别重视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客观证据的收集。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人权意识,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文明执法,规范办案。规范贿赂案件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制度,明确律师会见的条件、程序和审批时限等。

  二、进一步加大查案力度。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贪污受贿犯罪。要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力、涉及面广,危害民生民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要严肃查处、深挖重点领域、行业内贪污受贿窝案串案。要重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从源头上遏制受贿犯罪的发生,不断净化社会风气。

  三、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决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要规范侦查讯问笔录,如实、客观地记录讯问过程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要强化自身监督,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办案纪律,结合“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活动规范办案程序。

  四、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工作。要结合办案,分析研究新时期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规律,对重点领域、高危行业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要充分利用好可公开的办案成果和信息,灵活运用新媒体,加大对反腐倡廉和反腐败成果的宣传,增强办案的震慑力,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要求,及时优化内部人员结构,调整充实基层反贪工作力量。要以开展各类教育评比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确立宪法和法律至上、人权保护、程序正义等执法理念。要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切实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