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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区人大办 字号 :【 时间 : 2016-02-16

2015年1127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

  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担当。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坚持从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吴兴”的高度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强化打好治气攻坚战、持久战的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扎实有序推进治气工作。要以壮士断腕的气魄,以最大决心、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坚持抓源头、抓过程、抓长远,全力以赴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更美好的生态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坚决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的原则,坚持做到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防治。要把调结构转方式作为治本之策,严格产业准入,积极培育绿色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强节能减排。要加强工业

企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清洁生产。要全方位开展城市烟尘治理,严格有序管控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采矿粉尘、餐饮油烟和烟花爆竹燃放等。要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着力推进高污染车辆的强制淘汰。要坚持堵疏结合,强力推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三、强化依法监管,着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环境执法体系建设,推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坚持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形成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污染源治理不力的行业、区域要敢于动真碰硬,实行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环评限批等措施。要建立完善大气污染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追究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要强化考核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大气环境质量防控职责。

  四、切实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能力。要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治污设施改造、新能源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监测能力等建设。要及时完善相关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科学引导和依法促进企业加大治污投入。要加强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保证资金、人才、机构、设备等要素配套。要加大先进技术的引进、研发、应用和推广的力度,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水平。

  五、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要加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监督防范意识和应急保护能力。要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完善大气环境防治的相关举报、受理和奖励制度。要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污染源头和排污单位,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承担治污责任的意识。要积极倡导和宣传文明、节约、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支持公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真正形成全区上下共同参与、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