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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江代理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 :区人大办 字号 :【 时间 : 2016-11-23

201611月22日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8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规定,湖州市吴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决定,陈江同志代理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