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吴兴区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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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18-06-26
(2018年6月22日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
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分别听取了区财政局副局长俞勤仕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吴兴区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姜新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吴兴区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吴兴区2017年度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