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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吴兴区聚力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模范生的决定》的备案报告

来源 : 字号 :【 时间 : 2022-06-01

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和保障吴兴区聚力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模范生的决定》的

备案报告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吴兴区聚力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模范生的决定》已于2021年9月28日经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根据监督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决定文本报送备案,请予审查。

 

附件:

  1. 《关于促进和保障吴兴区聚力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模范生的决定》正本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


 

附件1: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和保障吴兴区聚力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模范生的决定

(2021年9月28日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市有关部署,区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吴兴区聚力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模范生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吴兴作为湖州市的主城区,努力以“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模范生”为奋斗目标,争先突破、示范引领,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显著实质性进展,助力全省、全市共同富裕大局。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扛起历史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大力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民生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同步发展,着力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均衡性、协调性,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率先打造湖州“无差别城乡”先行区。

二、聚焦奋斗目标,明晰路径载体

围绕“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模范生”的奋斗目标,加快发展步伐,实现创新突破,积极探索构建推进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不断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全力打造具有吴兴鲜明辨识度、影响力的共同富裕品牌。聚焦“提高经济发展质效、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建设精神文明高地、打造全域美丽环境、构筑平安和谐社会”六大重点,扎实推进“五区联创”、“十大专班”工作,努力打赢治水、治气、治土、治废、降碳保卫战,坚决打好高质量赶超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全国镇域建设试点、生态文明建设样板、新时代文化高地、社会治理全国示范攻坚战,全力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做精做强西塞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万物智联先行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高能级科创平台、乡村新社区连片组团、对口支援样板、全国文明城市吴兴典范、镇域治理全国典型等十个全省领先的示范样本,全面构建现代产业、改革牵引、城乡融合、“两山”实践、开放发展、基层善治六大体系,真正实现德治、法治、自治、智治的“生态吴兴、经济强区、科技新城、幸福家园”。

三、发挥职能优势,助推共同富裕

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强化“系统、标准、绩效、循环、数字”五大理念,充分发挥人大“政治、制度、职能、组织、智治”五大优势,主动担当作为,依法有效履职,在全力助推“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模范生”中展现人大作为。通过作出决定,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将区委的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将共同富裕相关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开展“百名代表”系列监督活动,在不同领域开展“人大助力共同富裕”专题调研活动,汇聚社情民意,积极为区委出谋划策,献计出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专业特长和示范表率作用,组建法律、经济、农业农村、社会事业、教科文卫等五个专业代表帮扶小组,引进智库专家助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通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专家智慧,有力支撑代表履职、助推共同富裕。

四、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强大合力

围绕共同富裕主题,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通过走访、调研、视察、进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利于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示范区模范生建设相关的议案、意见和建议;要带头参与所在行业所在领域的示范区模范生建设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全区人民积极投身示范区模范生建设伟大实践,凝聚起共同富裕的磅礴力量。全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组织、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多种渠道,凝聚各方合力,动员全区上下聚力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模范生;要树立先进典型,打造示范成果,激发工作动力,切实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