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
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府办,区级有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
《关于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湖州市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