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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州市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 字号 :【 时间 : 2022-06-01

关于印发《湖州市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人大各专(工)委,高新区、各乡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

《湖州市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已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湖州市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吴兴人大”微信公众号是湖州市吴兴区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宣传人大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发布平台。为更好顺应人大数字化改革形势任务,规范“吴兴人大”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和工作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吴兴人大”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管理和内容编发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牵头负责,区人大各专(工)委协同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支持。

第三条 “吴兴人大”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主要包括:

(一)区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情况;

(二)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

(三)全区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履职风采;

(四)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五)新华社等权威媒体时政要闻、重要消息;

(六)中国人大、浙江人大、湖州人大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消息;

(七)其他需要推送的内容。

第四条 “吴兴人大”微信公众号推送流程

(一)高新区及各乡镇街道人大、区人大各专(工)委将拟推送的内容(包括文字和照片), 经单位领导审定后,报办公室(研究室);

(二)办公室(研究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选用,及时编辑、审核报送内容。

第五条 “吴兴人大”微信公众平台推送要求: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内容不得发布,涉密内容不得发布;

(三)高新区及各乡镇街道人大、区人大各专(工)委要确保报送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文字要规范、简洁,照片要清晰。

(四)注重报送时效,重要内容应在当日报送,其余内容应在工作开展后二日内报送。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