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吴兴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吴委发〔2018〕25号)要求和部署,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报告如下:
一、国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资产运营情况
1.总体情况。截至2022年底,我区国有企业共229家,按级次分一级企业5家,分别为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集团”)、湖州吴兴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人才产业集团”)、湖州吴兴交通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交旅投集团”)、湖州吴兴强村富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强村富民集团”)、湖州吴兴国有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投集团”),二级企业51家、三级企业154家、四级企业19家;按持股比例分国有全资企业178家,国有控股企业51家。
全区获得主体信用等级AA+国企3家,分别为区城投集团、区人才产业集团、区国投集团;主体信用等级AA国企6家,分别为区城投集团下属二级企业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人才产业集团下属二级企业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区交旅投集团、国投集团下属二级企业湖州新型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国资运营情况。2022年度我区企业国有资产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18.89亿元,负债总额1497.23亿元、所有者权益821.6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4.57%;年度营业收入111.26亿元、实现净利润7.04亿元,上交税费3.6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59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70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35亿元。
国企重点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亿元
指标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变动情况 |
总资产 | 1,771.95 | 2,318.89 | 130.87% |
总负债 | 1,139.82 | 1,497.23 | 131.36% |
净资产 | 632.12 | 821.66 | 129.98% |
资产负债率 | 64.33% | 64.57% | 100.37% |
营业收入 | 109.19 | 111.26 | 101.90% |
净利润 | 12.61 | 7.04 | 55.83% |
上交税费 | 2.13 | 3.64 | 170.89%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 -35.38 | -104.59 | 295.62% |
投资活动净现金流 | -177.60 | -220.70 | 124.27% |
筹资活动净现金流 | 258.88 | 329.35 | 127.22% |
(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1.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收关之年,国资监管部门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开展深化国企改革工作,在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做好工作总结、提炼国企改革优秀案例和经验做法,为后续国资国企发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指导,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有序开展混改工作。区属国企参与混改企业20家,涉及通信、地产、电力、信息处理、酒店餐饮、建筑、文化、制造等多个行业。
3.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区属国企在混改子企业中开展全员绩效考核,在成熟混改子企业采用市场化薪酬机制,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在竞争性企业中建立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实行全员绩效考核,一岗一薪、易岗易薪。
(三)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1.完善国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我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结合监管要求修订《吴兴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分类、分权限报批和报备国有企业重大事项,进一步规范区属国企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大影响事项。
2.强化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树立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意识,进一步理顺区属国有企业房屋权属关系,推进土地房产确权登记,全年完成3宗约10.5万平方米存量房产确权办证。完善国企经营性用房租赁业务,规范租赁办公用房45宗,租赁面积约1.1万方,国企增加租金收入约0.48亿元。
3.高效开展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相关纾困政策部署,坚决扛起国资国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确保国有房屋租金应减尽减、不留死角。全年区属国有企业共计减免租金0.26亿元,帮助251家小微企业和678家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四)国有资产分配情况
1.国有资产处置情况。数字赋能,高效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利用率与保值增值。2022年全区通过“浙交汇”进场国有资产挂牌交易31宗,成交26宗,成交金额达8.36亿元,成交项目增值0.94亿元,增值率12.63%。
2.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按比例足额收缴,2022年度共计收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2亿元,其中:本年度利润收缴1.32亿元、补缴以前年度利润5.30亿元。2022年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3.职工工资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2年区属国有企业支付的企业工资总额9,988.67万元,平均职工人数717人,人均13.93万元。区委管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共有23人,支付的工资总额1,023.28万元,人均44.49万元。
(五)境外投资形成资产情况
区属国企境外投资企业共三家,分别为区城投集团投资的吴兴城投(香港)有限公司、区人才产业集团投资的吴兴产投湖盛有限公司和吴兴产投(香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55亿美元,其中股权投资3.85亿美元,占比69.37%。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全区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238个,其中行政单位59个、事业单位179个。
(二)资产负债情况
1.全区资产总量情况
2022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0.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3.42亿元,占比39.26%;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7.18亿元,占比60.74%)。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负债总额为9.84亿元,净资产总额为100.77亿元。
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6.35亿元,占全区行政行政事业单位总额69.03%;乡镇单位资产总额34.25亿元,占全区行政行政事业单位总额30.97%。
2.全区资产变动情况
2022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0.6亿元,增加了7.05亿元,增幅6.81%。其中:
(1)流动资产13.45亿元,同比增加2.95亿元,增幅27.97%(主要是在建项目预付款项等);
(2)非流动资产97.15亿元,同比增加4.10亿元,增幅4.41%,其中:公共基础设施79.31亿元,同比增加0.13亿元,增幅0.15%;固定资产11.55亿元,同比增加1.14亿元,增幅10.95%;在建工程4.84亿元,同比增加2.35亿元,增幅94.38%;无形资产0.78亿元,同比增加20.83万元,增幅1.30%;对外投资0.2亿元,同比增加0.03亿元,增幅11.11%;政府储备物资0.01亿元,同比上年度无变动;其他非流动资产0.45亿元,同比增加0.45亿元。
3.区本级资产变动情况
2022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6.35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增幅18.65%。其中:
(1)流动资产10.85亿元,同比增加3.01亿元,增幅38.39%;
(2)非流动资产65.5亿元,同比增加9亿元,增幅15.91%,其中:公共基础设施50.59亿元,同比增加3.68亿元,增幅7.84%;固定资产10.03亿元,同比增加2.41亿元,增幅31.63%;在建工程3.91亿元,同比增加2.34亿元,增幅149.04%;无形资产0.31亿元,同比增加0.09亿元,增幅40.91%;对外投资0.2亿元,同比增加0.03亿元,增幅17.65%;政府储备物资0.01亿元,同比上年度无变动;其他非流动资产0.45亿元,同比增加0.45亿元。
4.乡镇资产变动情况
2022年乡镇资产总额34.25亿元,同比减少4.95亿元,下降12.63%。其中:
(1)流动资产2.61亿元,同比减少0.06亿元,下降1.88%;
(2)非流动资产31.65亿元,同比减少4.9亿元,下降13.38%,其中:公共基础设施28.73亿元,同比减少3.55亿元,下降10.97%;固定资产1.52亿元,同比减少1.27亿元,下降45.52%;在建工程0.94亿元,同比增加0.01亿元,增幅1.08%;无形资产0.46亿元,同比减少0.09亿元,下降16.36%;对外投资20万元,同比上年度无变动。
(三)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
1.职能明晰制度健全,强化联合监管。强化“财政-部门-单位”三位一体的资产监管责任体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履行本部门资产的监管职责,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强化综合管理职责,明确资产管理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切实承担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2.规范公物仓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管理,完善资产合理应用,建立公物仓管理机制,推进资产的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明确行政事业单位申请配置资产时,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解决,节约财政资金。
3.把控重点环节,规范征收资产管理。出台《吴兴区征收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试行)》,建立征收类资产全流程处置模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不影响征收、搬迁和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坚持“公开处置为主、其他处置为辅”,规范处置程序,体现资产价值。
(四)发挥职能作用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情况
1.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提升资产绩效。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开展征迁资产联合专项检查,督促乡镇一级政府强化征迁资产管理意识,健全国有资产规章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建立国有资产专班管理机制,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指定责任部门专人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对乡镇存量资产,特别是征迁资产做彻底清查,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2.精准服务助企纾困扶持实体经济。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推动我区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全面落实落地,组织指导乡镇、区级各部门开展国房屋租金减免工作。2022年,吴兴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共涉及承租户232户,减免租金499.04万元,其中:减免小微企业92户,减免租金391.50万元;减免个体工商户140户,减免租金107.54万元。
3.持续开展资产盘活避免低效闲置。开展全区国有资产盘活和低频资产排摸工作,组织乡镇、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当前实际未使用和低频使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摸和报送,摸清家底,掌握资产全貌。并对当前未使用和低频使用资产盘活再利用情况进行逐一分析,特别是因各种原因未登记入账、超过使用年限和低频使用的资产着重研判,形成可盘活资产清单,降低闲置率。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2022年吴兴区土地总面积1294093.32亩,其中国有土地总面积374385.4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8.93%。国有土地中,农用地面积59952.17亩,占国有土地总面积16.01%;建设用地面积232101.91亩,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62.00%;未利用地面积82331.37亩,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21.99%。(数据为2022变更2023年7月4日三上报部数据,国有土地按最新汇交集体土地所以权矢量套合)
2.矿产资源情况。2022年全区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均为普通建筑石料用矿产资源,未有纳入统计目录的重要矿产。全年未有新设探矿权,新设普通建筑石料类采矿权1处;截至2022年底,全区有效勘查许可证3个,有效采矿许可证8个。
3.水资源情况。2022年总用水量2.50亿方。其中:工业用水量0.40亿方;农业用水量1.17亿方;生活用水量0.82亿方;生态环境用水量0.12亿方;万元GDP用水量20.90方;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50方。
4.森林资源情况。2022年全区森林面积488425.84亩,林地面积410790.23亩,森林覆盖率37.74%。国有林地面积2407.01亩,其中:乔木林地2333.95亩;竹林地0亩;灌木林地73.06亩。活立木总蓄积1715591立方米。当年全区共办理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69个,使用林地面积1279.48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0.14亿元。
国有自然资源重点指标变动情况
国有自然资源重点指标 | 2021年 | 2022年 | 备注 | ||||
土地资源 | 土地总面积 | 1294093.32亩 | 1294093.32亩 | ||||
国有土地 | 农用地面积 (占国有土地总面积比) | 308000亩 | 38900.00亩(12.63%) | 374385.45亩 (28.93%) | 59952.17亩 (16.01%) | 2021年上报为初步数据,数据不全面,后经精确计算:2021年吴兴区土地总面积1294093.32亩,其中国有土地总面积365493.3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8.24%。国有土地中,农用地面积61221.59亩,占国有土地总面积16.75%;建设用地面积223249.29亩,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61.08%;未利用地面积81022.45亩,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22.17%。(数据为2021国土变更数据,国有按扣除21年后农转计算) | |
建设用地面积 (占国有土地总面积比) | 191400.00亩(62.14%) | 232101.91亩 (62.00%) | |||||
未利用地面积 (占国有土地总面积比) | 77700.00亩(25.23%) | 82331.37亩 (21.99%) | |||||
矿产资源 | 全年新设探矿权 | 1个 | 0个 | ||||
全年新设普通建筑石料类采矿权 | 0个 | 1个 | |||||
全区有效勘查许可证 | 3个(截止21年底 ) | 3个(截止22年底) | |||||
全区有效采矿许可证 | 8个 | 8个 | |||||
水资源 | 总用水量 | 工业用水量 | 2.49亿方 | 0.40亿方 | 2.50亿方 | 0.40亿方 | |
农业用水量 | 1.24亿方 | 1.17亿方 | |||||
生活用水量 | 0.78亿方 | 0.82亿方 | |||||
生态环境用水量 | 0.07亿方 | 0.12亿方 | |||||
万元GDP用水量 | 22.00方 | 20.90方 | |||||
万元工业增加值 用水量 | 9.00方 | 8.50方 | |||||
森林资源 | 全区森林面积 | 494352.00亩 | 488425.84亩 | ||||
林地面积 | 521798.00亩 | 410790.23亩 | |||||
森林覆盖率 | 38.20% | 37.74% | 2022年度监测底图数据及测算方式的转变,为以国土三调为底图的林草湿监测数据,测算方式也发生变化。2022年数据公布后,21年吴兴区森林覆盖率前期数据从38.20%调整为37.62% | ||||
国有林地面积 | 乔木林地 | 2412.00亩 | 2341.00亩 | 2407.01亩 | 2333.95亩 | ||
竹林地 | 0亩 | 0亩 | |||||
灌木林地 | 71.00亩 | 73.06亩 | |||||
活立木总蓄积 | 1517043立方米 | 1715591立方米 | |||||
办理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数及面积 | 69个 | 69个 | |||||
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 0.26亿元 | 0.14亿元 | 1.2021年和2022年林地审批项目数量差别不大,但由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整合,实现了森林资源精准配置,22年林地审批面积精简200亩左右。2.植被恢复费的测算与项目是否位于城市规划区、是否为经营性项目、征用林地地类(乔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其他林地等)有关,经营性项目相比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多收取一倍费用,2022年,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比重增大,因此植被恢复费减少较多。 |
(二)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规划更优”,统筹谋划绘发展蓝图。完成《吴兴区东部新城户外广告(招牌)设置专项规划》、叶家荡单元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调工作及常路单元等控规编制,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落地。完成年度目标17个村和东林镇保永保丰保国村联合村庄规划编制部门评审。完成吴兴区下菰城文化遗址公园文旅策划与历史专题研究及总体城市设计初稿以及西山漾城市设计、湖州东站生态基础设施及都市水乡概念方案两个城市设计。启动下菰城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和吴兴区东部新城城市设计和新青年城市7个地块城市设计招标。
二是“土地更活”,提质增效稳要素保障。完成供地6068亩,其中工矿仓库用地1685亩,经营性用地1060亩,公建配套用地3323亩,累计完成出让金63.63亿元(其中经营性用地52.3亿元)。完成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393亩,完成率100.2%;盘活存量2680亩,完成率111.7%;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614亩,完成率122.8%。组织召开区规委会4次。审查建筑规划方案29项,核实建设工程规划120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0件(建筑面积521万平方米)。东林镇新开元矿通过省厅首批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验收。完成埭溪151号地块的工程性采矿权挂牌出让及登记发证、埭溪美妆小镇小羊山矿采矿权延续和宁波仓等3个采矿权注销。
三是“生态更美”,造林护野展绿水青山。新增造林850亩,森林管护265亩。道场塘南村等2村成功创建省级“一村万树”示范村,道场乡红里山村成功申报省级“生态文化基地”。阳山“时尚谷”申创“亚运会碳中和林”和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完成《吴兴区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五年实施方案》编制,完成落地上图森林抚育600亩、生态廊道220亩、健康森林9648亩。道场云巢劳务矿和戈山矿、原金山坞矿和埭溪镇铜宝坞废弃矿生态修复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杨桃坞废弃矿按要求推进修复治理工作。查办非法野生动物案件1起。救治野生动物24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23只。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清理面积4.3万亩、除治疫木11066株,安全处理疫木1443.8吨,清理新发生枯死松树99株,总投入资金约0.03亿元。
四是“执法更严”,督案促改守资源底线。汇总分析2021年卫片补充图斑以及2022年卫片图斑数据,及时完成“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积极督促整改。要求各乡镇(高新区)、街道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2021年上海督察局耕地保护督察等专项问题的整改,并达到核销比例。对全年39个森林督查问题图斑进行分类处置,完成查处整改。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对辖区内6家绿色矿山企业开展自查即改,在道场驼山坞矿业有限公司召开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配合省厅督察组对区内3家在产矿山开展年度矿产资源督察,督促矿山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五是“改革更实”,拓源赋能提业务效能。出台《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完成139路高位铁塔监控探头布设,覆盖全区98%耕地。全方位对耕地实行监管,完成153个“两非”问题图斑及时闭环处理整改。设立7个乡镇、2个街道的乡镇级田长办,确定县乡村三级田长153名和村级巡查员328名,实现人防技防双融合。以林长制为契机,实现全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层层签订森林消防责任书,形成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制网络。构建高空瞭望“森智眼”、“数字水源系统”等,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和引水灭火需求。协同相关部门起草下发《关于印发吴兴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加大地灾防治资金投入,联合“驻县进乡”专家队伍,组织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察值守、汛后总结等工作。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国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监管架构有待优化。吴兴国企在企业数量、用工人数、资产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急速膨胀,国资监管从原先单一的管报表、资产,延伸到管党建、管资本、管资产、管业务等多方面,原有国资监管框架与目前监管体量不相匹配。
2.管理机制有待健全。乡镇一级政府缺少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来统筹管理乡镇及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征迁资产,资产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处置流程不够规范。国企内部监督架构不够健全,监督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仍有不足。
3.资产结构有待优化。国企改革发展势头迅猛,资产负债率逐年递增,亟需加大对国企政策扶持,加快优质资源的合理配比,加速存量国有资产盘活,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产出效益,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自然资源基础不实。目前国家顶层设计尚未明确相关的价格计算标准(如农用地的价值计算,是按产量倒推还是按增收价值计算,未明确),对具体各类自然资源的定义尚未明确(如对林地的划分存在多种标准),造成自然资源的调查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造成无法准确摸清掌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底数。
2.违法用地巡察发现的能力和精力不足。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整合土地、矿产、规划及野生动物事项的监管及执法职责,执法人员水平虽然有所提升,但基层执法力量并没有相应扩大,无法适应当前执法新要求;各种专项活动与基层执法巡查冲突,卫片执法、乱占耕地建房、“两非”图斑、耕地保护督察等等,牵扯了基层队伍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导致日常巡查上投入精力不足。
3.森林督查查处整改率不高。因林业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林业执法力量薄弱,但两个部门的权责和执法流程尚未完善,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到位无法及时完成。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国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监督机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逐步确立,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区国资办联合相关部门应抓紧部署考虑,做好监事会改革工作,以监事会充当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缓冲器,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权与监督权动态平衡。
2.加快盘活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存量资产盘活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加速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确权办证,提升资产价值,合理规划统筹资源,通过资产资源注入等方式,在增加企业净资产、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的同时,壮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3.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规范管理。组织部门负责人、资产经管岗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强化资产管理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推动国有资产处置全流程规范决策,加快推动低效闲置资产的盘活与利用。从监管角度上,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形成“资产登记详实到物,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的资产管控机制。杜绝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深化完善规划体系建设。整体优化、高效利用,以“多规合一”改革为基础加快推进省域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配合完成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审批。梳理划定布局吴兴各乡镇中心城区用地,加快完成64个村庄规划编制、下菰城文化遗址公园专题研究设计等。重点深化完善东部新城、下菰城遗址等项目前期策划和城市设计及地块指标体系。重点保障湖苏沪高铁、湖杭高速等线性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的需求。加速审查、着力保障矿坑酒店、奥青汇项目、新青年中心等市区重点项目,推进城市形象提升。
2.全面实施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试点。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级规划为引领,对东林镇等2镇(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作进一步细化,优化空间布局,合理设置实施标的,科学推进项目工程实施,努力破解全区当前资源要素困境,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全力探索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可行性,剖析难点和不足,为全省深化全域整治提供吴兴经验。
3.着力推进资源保护发展。确保完成市下达开发复垦任务并自加压力,共排定2023年全区土地开发开发复垦任务2000亩,建设用地复垦1000亩,全力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进一步细化林长制工作制度,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机制,争创省级林业碳汇示范基地;探索建立跨乡镇、跨区域林地占补交易机制。及时抓好2022年月度卫片整改查处,对上海督察局发现的问题根据项目性质进行整改和进一步完善。坚决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等工作,完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部门间、区乡间的各项工作衔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响应。
4.持续加强资源要素保障。结合2022年已经申报成功的省重大产业项目,谋划申请奖励指标。梳理重点项目清单,及时推进建设用地报批。以土地要素供给“开源节流”为宗旨,聚焦“挖掘存量”重点,结合“三改一拆”、“空间换地”、“腾笼换鸟”、“退二进三”、“城市有机更新”等工作,积极采取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批而未供土地“减量加速”等措施,合理安排供地计划,根据供地计划有序保障各类用地。
5.坚持保障安全生产落实。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搬迁和治理。进一步完成地面沉降分区评估更新,持续开展“地灾智防”APP宣传培训,做好“整体智治”三年行动的收尾。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实现“即现即清”,争取妙西、东林拔除疫点,全域实现基本无疫情。压实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做好常态化森林防灭火。对已经批准的生态“坡地村镇”建设项目,按相关制约文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加强批后监管力度。全面推进,精准服务“农业标准地”项目,加快项目方案审查,靠前服务推进项目尽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