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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人大常委会职能简介

来源 :区人大 字号 :【 时间 : 2010-07-26

  吴兴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吴兴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现由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5人组成。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辞去人大常委会的职务。常委会任期和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委会为止。

     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的决议,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